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校党委决定开展各支部2021年7月-2022年6月的基层党建工作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3-17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自查,并于6月17日前下午3点前将《基层党支部2021-2022年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经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扫描后,电子版交党委组织部。
6月下旬校党委根据自查情况组织集中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七一”评优依据。
二、检查内容
1、“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各支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组织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讲一次党课,并有记录(支部活动记录本、党课提纲)。
2、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各支部每月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或集中学习,有活动记录(支部活动记录本、文字、图片等资料)。
3、组织生活会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支部活动记录本)
4、谈心谈话情况。按谈心谈话制度要求进行谈心谈话,并记录。
5、预备党员培养情况。预备党员定期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资料(支部活动记录、资料台账)。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按照党员发展流程整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档案(党员发展记录本、资料台账)。
7、支部工作台帐。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党员教育资料等台帐资料。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按检查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深入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做好整改,补齐短板。
3.建立长效机制,立足日常经常开展党建活动,坚持长期抓、经常抓,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