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有关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在学习中坚持学深悟透、躬身践行,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以党的知识、基本理论,端正入党动机为主,采用线上集中观看视频、专题报告、自学讨论、观影、撰写思想汇报等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三、培训时间
拟定于2021年4月12日-5月12日
四、培训形式
由各党总支结合实际,可单独举办,也可联合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培训课程资源由校党委党校统一提供。
1.集中视频学习。具体见课程表。
2.专题报告。党委党校将组织2场专题报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自主学习。依托“学习强国”APP、共产党员、陕西先锋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政策法规、党史等的自学。
五、培训内容
1.集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参训学员按照课程表准时上课,并利用“学习强国”APP积极开展自学,要求“学习强国”中“新思想”“理论”“党史”“教育”“文化”“读书”六个栏目为自学必学内容,可积极广泛开展其他各种栏目学习。培训期间学习积分不少于240分(4个课时)。同时鼓励充分利用共产党员、陕西先锋等网站开展自学。
2.开展交流研讨。参训学员结合学习实际和兴趣特点,围绕“我对党的认识”“我的入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不负青春韶华”等主题,由各党总支自行组织研讨。
3.撰写思想汇报。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围绕“献礼建党百年,传承红色文化”为主题,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思想汇报。
4.考核。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所在学院党总支组织的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由党委党校统一提供试卷。
六、考核与结业
1.由各党总支做好日常考勤及考核的组织工作。
2.培训结束后,为考核合格学员颁发党委党校结业证书。
3.按照10%比例评选优秀学员。
七、有关要求
1.做好动员教育。各党总支须提前做好动员教育工作,要求学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集中授课提前10分钟要进入指定教室。
2.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各党总支应举行统一的开班、结业仪式,并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一次集中党课培训,重点聚焦端正入党动机方面(各党总支书记、组织员、副书记、支部书记等授课均可)。
3.及时整理归档。培训结束后,各党总支须及时将学员在培训期间撰写的学习总结存入积极分子档案。
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要求及学习规定
中共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