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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来源: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9-10-06 17:59:34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决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调查研究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制定组织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实施办法等,经校党委批准后,贯彻执行。

二、协助校党委做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检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情况。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做好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改选;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和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探索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加强党建工作的研究。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校党委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党内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五、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做好中层领导班子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使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六、做好党委党校日常工作。利用党委党校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好对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加强对各学院党组织培训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统筹、指导、督促和检查。

七、协助相关部门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向校外推荐、输送干部,做好干部和人才挂职锻炼工作。

八、做好组织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数据的统计年报,负责全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干部出国(境)的政审;有关干部、党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